科研趋势:开放科学背景下智能科研平台的数据共享平衡方案
摘要:开放科学已成为全球共识,但地缘政治博弈正将科研数据推向“安全化”困境。本文基于UNESCO《开放科学建议书》首份实施报告、ASPI关键技术追踪报告等一手文献,分析全球科研数据治理从“公共产品”向“战略资产”转变的制度根源,揭示“过度安全化”对科学合作的系统性冲击。通过剖析官方“开放”数据银行的选择性关闭、中美科研合作降至20年最低点等现实案例,本文探讨了全球治理框架的现有基础与结构性局限,并提出分级互认、“科学例外”制度化、替代性多边基础设施建设等协调路径。本文认为,全球科研数据治理的真命题不是阻止竞争,而是在竞争框架内为科学共享保留制度性通道。
一、引言:全球科学合作的“悖论时刻”
2025年7月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(UNESCO)巴黎总部,“开放科学:监测进展、评估影响”国际会议召开,500余名全球代表参会。会议的核心议题是:在开放科学成为全球共识的当下,为何科学合作反而步履维艰?
几乎同一时期,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(ASPI)发布的《2025关键技术追踪报告》引发震动:在评估的74项关键科技中,中国在66项的研究影响力排名全球第一。然而,中美在科技研究领域的合作已持续下滑至20年来最低水平——中国仅有25%的国际合作涉及美国研究人员,合作强度回落至2005年。一面是科学问题的全球性(气候变化、大流行病无一不需要跨越国界的合作),另一面是各国以“国家安全”为名强化数据管控。这种张力在科研数据共享领域尤为尖锐。
《自然-精神健康》杂志2025年的一篇评论揭示了一个“隐性危机”:尽管许多精神健康数据库在法律上承诺“开放共享”,但来自“特定国家”的研究人员正被系统性拒绝访问,特别是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等联邦机构维护的数据银行。这种以国家安全为名的限制正在制造新的“科学不平等”——开放科学本应促进包容性,现实却强化了既有结构的不平等。
本文试图分析这一困境的制度根源与可能的出路,核心判断是:当前全球科研数据治理面临的不是简单的技术或制度问题,而是在大国战略竞争背景下,如何为科学共享保留制度性通道的政治与治理问题。
二、全球科技治理的“安全化”困局
2.1 从“公共产品”到“战略资产”的转变
科学技术曾被视为全球公共产品——知识的发现与传播惠及全人类。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科学合作体系,从欧洲核子研究组织到国际地球物理年,都建立在这一信念之上。
这一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。科学正越来越被各国视为国家战略资产而非全球公共产品。深层原因在于基础科学与应用技术的界限日益模糊,“两用技术”的普遍化使各国政府深度介入科研治理。
在数据领域,这一转变更为剧烈。数据不仅是一种生产要素,更成为地缘政治博弈的工具。随着各国数据主权意识觉醒,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趋向碎片化,形成类似政治同盟圈的现象。
2.2 数据跨境流动的“安全化”机制
数据跨境流动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联,在“9·11”事件和“棱镜门”事件后逐步被全球认知。这种认知催生了三个层面的“安全化”机制:
第一,国家安全审查的扩张。 2018年11月,美国司法部启动“中国倡议”,将中美科研合作置于国家安全审查之下。尽管该倡议在2022年2月23日正式取消,但其寒蝉效应持续存在。一项由哈佛大学、麻省理工学院和普林斯顿大学学者联合开展、发表于《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》(PNAS)的调查显示,超过三分之一(35%)的美国华裔科学家“觉得自己不受欢迎”,近四分之三(72%)的人“觉得自己作为学术研究人员不安全”。中美科研合作减少的转折点,正与这一政策周期高度相关。
第二,数据本地化政策的兴起。 欧盟以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建立起以“充分性认定”为核心的高标准合规体系——目前仅有27个欧盟成员国和15个非欧盟国家获得认定。美国则倾向于依托双边协议构建跨境数据流动圈,并利用Cloud法案的“长臂管辖”扩大治理范围。
第三,“过度安全化”的风险。 在缺乏成熟治理框架时,各国倾向于依赖国家安全措施,导致数据流动受限、科研人员流动性下降。研究安全关切正从少数敏感领域扩展至更广泛的科研活动,形成“泛安全化”趋势。
2.3 开放科学监测揭示的全球图景
2025年9月,UNESCO发布《开放科学建议书》首份实施情况综合报告,为理解这一困局提供了系统的实证基础。
进展方面:
- 67个会员国已在国家层面积极传播和推广《建议书》,68个会员国已开展或计划开展提升认知的活动。
- 68个会员国已有国家科技创新政策,其中63个纳入了至少一个开放科学要素。
- 65个会员国拥有国家研究与教育网络,50个拥有国家及机构层面的开放科学基础设施。
- 36个会员国已将开放科学实践方面的进展纳入职业评估和晋升体系,43个会员国启动或计划开展承认和表彰开放科学实践的机制。
挑战方面:
报告揭示了多重障碍:基础设施不足、能力差距、地缘政治约束、知识产权与研究安全关切、资金不足。31个会员国报告了阻碍《建议书》实施的具体外部原因,包括“地缘政治和结构性挑战”和“研究安全关切”。
尤为值得关注的是,37个会员国(接近半数)尚未制定促进开放科学领域跨境合作的战略或计划。与此同时,22个会员国报告了与开放科学实践相关的意外负面影响,包括掠夺性出版商的增多、高额论文处理费(APC)带来的负担、行政负担增加,以及开放科学与研究安全之间显现的矛盾。开放与安全的张力,已从理论讨论变成了实践中的真实困境。
三、“科学例外”的侵蚀:从数据封锁看制度博弈
“安全化”趋势对科研数据共享的具体冲击,可以从一个典型案例中得到直观理解。
《自然-精神健康》杂志2025年10月发表的评论文章指出,尽管许多精神健康数据银行官方承诺遵循开放科学原则,但来自“某些关注国家”的研究人员被系统性拒绝访问。这一限制的依据是美国总统行政令13873号——该行政令于2019年5月15日签署,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以保障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。该行政令所宣布的紧急状态每年延续,2024年度的延续通知于5月8日签署,5月9日刊发于联邦公报。其实际效应是将特定国家的研究人员排除在官方“开放”数据库之外。
这一“隐性危机”的意义超出了精神健康领域。它表明,即便在法律上承诺“开放”的数据基础设施,也可能因地缘政治考量而选择性关闭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美国国会正在权衡重启“中国倡议”并全面禁止部分中美联合科研项目,这将进一步加速科技脱钩。
与此同时,欧盟GDPR框架在客观上造成了另一种形式的“数据壁垒”。其“充分性认定”机制虽然旨在保护个人数据,但高标准往往对“全球南方”国家的研究人员构成额外障碍——这些国家通常缺乏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法律、技术和财政资源。
从更宏观的视角看,这种制度安排正在制造新的“科学不平等”。开放科学本应促进包容性和公平性,但当“开放”数据库的实际可访问性取决于地缘政治身份和经济实力时,开放科学的风险恰恰变成了强化既有不平等结构的工具。
四、现有全球治理框架的基础与局限
4.1 UNESCO《开放科学建议书》:共识框架的价值
2021年,193个UNESCO会员国通过了《开放科学建议书》,这是首个由各国政府共同采纳的开放科学标准性文件。《建议书》确立了开放科学的五大支柱:开放式科学知识、开放科学基础设施、社会行为者的开放式参与、与其他知识体系的开放式对话、科学传播。
UNESCO自2022年起先后成立了五个开放科学工作组,聚焦能力建设、政策及工具、融资与激励、基础设施和监测。推出的“开放科学工具包”为各国提供了政策指导、基础设施清单和能力建设资源。
《建议书》作为全球规范框架的价值是显著的:它首次为开放科学提供了共享定义、价值观和原则;通过四年一度的报告机制建立了全球监测体系;为各国的开放科学政策制定提供了参照标准。
4.2 框架的结构性局限
然而,《建议书》的局限性同样不容忽视。
其一,约束力不足。作为UNESCO的“建议书”,《建议书》不具有国际法上的强制约束力。各国的实施进度、深度和方式差异巨大,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。
其二,回应地缘政治挑战的能力有限。《建议书》主要聚焦于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开放与协作,对于大国战略竞争、数据主权博弈等“外部”因素,缺乏有效的制度回应。当美国政府依据行政令阻止特定国家研究人员访问“开放”数据库时,《建议书》的框架几乎没有约束能力。
其三,核心矛盾的制度空白。UNESCO首次全球监测揭示了一个关键矛盾:31个会员国报告了阻碍《建议书》实施的具体外部原因,包括“地缘政治和结构性挑战”和“研究安全关切”。然而,现行治理框架既没有为这些挑战提供制度化的解决路径,也没有在“安全”与“开放”之间建立协调机制。
4.3 从FAIR到CARE:治理理念的演进与张力
国际科学界在数据治理原则上的演进同样反映了“开放”与“管控”之间的张力。FAIR原则(可发现、可访问、可互操作、可重用)是开放科学数据共享的基础性框架。然而,这一原则被批评为过于侧重技术层面的“可访问性”,而忽视了对数据主权——特别是原住民和本土社区数据权利的尊重。
由此催生了CARE原则(集体利益、控制权、责任、伦理),强调数据治理应尊重数据来源社区的权利与利益。FAIR与CARE之间的张力,本质上是“开放优先”与“管控优先”两种治理逻辑的反映。在国际合作场景中,这一张力因各国数据主权立场的差异而被进一步放大。
五、协调路径:在对抗中寻找合作缝隙
5.1 “科学政策外交”:打破制度壁垒的新范式
面对地缘政治对科研合作的冲击,国际科学界正在探索超越传统外交框架的合作路径。2026年5月,第11届联合国“科学、技术和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多利益攸关方论坛”(STI Forum)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。该论坛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(ECOSOC)主办,旨在推动科技与创新合作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。
国际科学理事会候任主席罗伯特·戴克格拉夫(Robbert Dijkgraaf)在论坛上提出:科学家身处“第二圈”,可以贡献超越政治边界的专业知识,建立经受政治动荡考验的持久信任。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(STEPI)可持续发展创新政策研究办公室主任宣仁京(Inkyoung Sun)在此基础上提出“科学政策外交”概念——治理设计者与资助体系设计者需要沟通协调,使研究人员不必时刻担忧合作活动带来的风险。
5.2 分级互认:碎片化治理中的兼容路径
全球数据治理的碎片化是当前面临的结构性困境。在此背景下,“互操作性”成为一条务实的出路。
- 数据可信级别互认:基于各国数据保护框架(中国的《数据安全法》分级分类、欧盟GDPR的“充分性认定”),建立科学数据跨境流动的“等级对应”关系。
- 科研数据“白名单”机制:对特定类型的基础科学数据(非“两用技术”相关),设立跨境流动的简化程序或豁免通道。
- 行业性精细化治理:避免以统一标准处理不同领域的科研数据,强化分行业精细化监管。
5.3 “科学例外”原则的制度化
在国家安全审查日益普遍的背景下,“科学例外”原则的制度化是防止“过度安全化”的关键机制。
具体制度设计可包括:
- 科研数据分类清单:明确列举可跨境自由流动的基础研究数据类型
- 合作方资质认定: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建立“可信合作方”名单
- 透明化审查机制:以“国家安全”为由限制数据访问时,应提供可申诉的透明程序
5.4 替代性多边基础设施建设
当既有合作通道受阻时,替代性基础设施是维护科学合作连续性的重要路径。ASPI报告显示,中美合作下降正促使中国深化与其他伙伴的合作。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动科学数据基础设施共建,具有现实的战略价值。
中国工程院院士、阿里云创始人王坚在2024年第9届STI论坛上提出:AI模型的分层(开源/闭源)与AI基础设施的普惠性,为全球南方的数据能力建设提供了新思路。
5.5 中国的策略选择
维护开放科学话语权。 中国应在UNESCO框架下积极参与全球开放科学监测,推动监测标准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。
构建“可信网络”替代“全面脱钩”。 在对抗中主动构建可信任的国际科研合作网络,而非被动接受脱钩。
国内制度与国际规则适配。 推动建立科学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监管模式,使国内制度与国际规则实现更好衔接。
六、结语:科学合作——不是因为理想,而是因为需要
1957年,冷战铁幕之下,67个国家的科学家达成了“国际地球物理年”的数据共享契约。其基础不是理想主义,而是一种朴素的认知——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独自理解地球系统的运行规律。
今天,我们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。联合国STI论坛汇聚了来自全球的创新者与科学家,讨论如何利用科技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。然而,UNESCO的监测报告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:在77个提交报告的会员国中,近半数尚未制定跨境合作的战略计划,而地缘政治约束已被列为最核心的障碍之一。
科学合作的根基不在于理想主义,而在于实际需要。正如当年的国际地球物理年所证明的,当问题足够重大、利益足够共享时,合作便有超越对抗的力量。全球科研数据治理的真正命题,不是阻止竞争,而是在竞争框架内为科学共享保留制度性通道。
这需要在三个层面同时推进:在全球治理层面,强化UNESCO等国际组织的协调功能;在区域合作层面,建设替代性的多边基础设施;在国家政策层面,在数据安全与科学开放之间寻求精细化平衡。
对抗是现实的,共享是必要的。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,需要智慧,更需要制度设计的勇气。这是开放科学时代留给全球治理的最紧迫命题。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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